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医药代表来访预约审批流程

来源: 发表时间:2025-04-22 09:13 浏览次数:160

1.本流程所指的医药代表,包括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试剂、信息化软件等生产经营企业聘用的在医院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产品学术、商业推广等的工作人员(履行相关合同义务、开展相关产品售后、维修服务,或者投标人员除外)。

2.接待时间:每月第三周的星期三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接待内容:收集药品、医用设备和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代表提供的资料;听取医药代表新药、专科药及新耗材和新仪器设备等信息介绍;与临床医务人员交流沟通。

3.请接待日前五个工作日扫描二维码填写预约申请,纪检监察室及相关科室审核后确定是否接待,科室无接待意向者不予接待。纪检监察室在接待日前三天通知预约医药代表。

 

4.未经预约登记的,接待日不予接待;非接待日时间概不接待;被接待的医药代表与事先预约人员信息不一致的,应由被接待人说明理由,并经纪检监察室审批同意,否则不予接待。

5.接待日医药代表需递交相关资料到纪检监察室,每个公司仅1-2人可备案,原则上医药代表每年至少在纪检监察室备案一次。备案资料:(1)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截图;(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3)公司委托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4)廉洁承诺书;(5)被授权人发生变动时,要及时与医院联系,出具变更授权书证明。上述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6.一旦发现医药代表擅自进入医院诊疗区域开展推销、统方、学术讲座等违规行为,第一次约谈涉事公司及医药代表;第二次约谈涉事公司及医药代表,并停止使用该医药代表代理的医药产品3个月;第三次终止与涉事公司的合作,并作为不良企业上报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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