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一院召开城乡居民医保单病种结算工作培训会

来源:医保办 发表时间:2020-03-14 09:32 浏览次数:2937
       3月12日下午,我院在200人报告厅组织召开城乡居民医保单病种结算工作培训会,会议由副院长吴勇主持,医务科、医保办、出入院管理科、各科主任参加了培训会议。
       会上,首先由医保办副主任王庆给大家仔细解读了《芜湖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组付费实施方案》,随后医保办工作人员采用PPT形式详细演示了“单病种”的临床医嘱系统操作和出院结算方式。会议中,大家针对单病种以分组方式进行了认真咨询和热烈讨论,通过培训,与会者对城乡居民医保单病种结算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认为此次培训十分必要。
       吴勇副院长对培训会进行了总结,并结合今年的医保和物价收费管理工作,提如下要求:
       一、要树立依法行医、依法执业意识。作为一名合格的医务工作者,不但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卫生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医,履行救死扶伤职责,而且要学习贯彻国家有关物价收费、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执业。要熟练掌握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政策,规范诊疗行为,遵守物价收费规定,做到诊疗行为合理合规。
       二、以问题为导向,规范医保和物价收费工作。一是严格掌握入院标准,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规范医保患者诊疗行为;二是加强医保患者管理,严格身份查证、严禁违规使用医保卡;三是加强住院医保患者管理,严格离院请假制度。
       三、加强指导,改进服务。医保工作政策性强,操作复杂,事关医疗安全和医院发展大局。院医保办要突出重点,对城乡居民医保单病种结算工作和职工医保、物价收费工作,分专业、分科室进行指导,解决运行中的问题,确保医保和物价收费工作规范、合理、有序。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市医保局汇报反映。

Copyright ©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 版权所有 皖ICP备08004843号-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200485121790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