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纪委对药品供应商代表进行警示谈话

来源:监察审计科  黄勇  发表时间:2011-03-11 20:26 浏览次数:3249

    3月1日上午,院纪委组织医院药事办、药配中心、监察审计科,召集我院2010年第四季度前五位用量药品供应商代表进行警示诫勉谈话。

    院药事办主任向在座的药商代表宣读了《药事工作廉洁监管制度》,通报了芜湖市卫生局对医疗机构2010年第四季度处方点评结果。告之在座的各位药品供应商代表,按照卫生局的要求,每月对全院前五位用药情况进行分析,经过分析同一药品使用量连续靠前或者人为造成临床用药不合理,医院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停药处理)。

    医院药配中心主任表示,医院药配中心和在座的药品供应商有责任做好医院临床药品的配送和供应,如有违反相关规定,进行药品促销,用药连续几月靠前,我们有权请求市药管中心停止进药,建议列入黑名单,希望在座的各位给予理解。

    纪委书记江双乐强调:芜湖市是医改试点城市,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药品的供应涉及到反腐倡廉工作,医药分开是解决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具体措施,市委、市政府对医药分开工作高度重视,检察院和反贪局随时都可能介入。卫生局每月都要对各家医院药品用量情况进行通报。医院和药品供应商都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看待医药分开工作。今后要根据具体情况每季度和前五名的药商代表进行警示谈话,并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经过专家分析后采取进一步的措施。下一步还要求药品供应单位签定廉洁承诺书。通过招标进来的药品,供应商要按时、按质、按量保证临床使用,不得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Copyright ©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 版权所有 皖ICP备08004843号-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200485121790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