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荣获“第十二届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来源:  程珍  发表时间:2015-09-25 16:10 浏览次数:2783

    近日,我院被中共芜湖市委、芜湖市人民政府授予“第十二届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这是我院继2011年、2013年连续两届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称号之后,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获得的又一丰硕成果,也是我院全体医护员工迎难而上、不懈努力的心血结晶。

    近年来,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医院和谐文化建设为主线,以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医疗质量为核心,以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为目标,积极开展道德讲堂、志愿者服务、下乡义诊等活动,弘扬了文明礼让、助人为乐、爱岗敬业的光荣传统,提升了医院内涵建设,提高了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同时,我院注重单位典型模范的培育,重视医德医风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医德医风教育,规范从医行为,倡导廉洁行医。通过“十佳医生”、“十佳护士”等一系列评选活动,形成一股学好人、做好事、感恩社会的优良院风。

    医院此次获得“第十二届市级文明单位标兵”是荣誉,更是压力和动力,医院全体员工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真正把创建活动落到为患者服务的实处,促进医院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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