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一院采【告】字(2020)第30号 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卡匣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公示

来源:招标办 发表时间:2020-05-12 14:20 浏览次数:257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关于印发<芜湖市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公管〔2016〕37号)及《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采【2018】420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采购人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清水街道赤铸山东路1号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0553-2676266
四、采购项目名称: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卡匣
五、项目内容:采购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卡匣(详见附件)
六、项目要求:
1、配套适用于新华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型号:PS-100X),用以进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的灭菌使用;
2、具体采购数量由招标人中标配送企业按计划分批次进行采购(配送费4.87%)。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采购量,但原则上年采购数量不超过招标数量;
3、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经招标人考核通过后在不改变采购内容及采购金额的前提下续签一年合同);
4、供货期≤3个日历日;具有24小时应急服务,特殊情况下需2小时送达;
★5、投标时需提供样品。
七、采购预算金额:40000元/年
八、合同期限:1+1年
九、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因我院正在使用的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型号:PS-100X),品牌为山东新华,该产品为专机专用。
十、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安徽同日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十一、公示期限: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5月19日;(注:必须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开始日期次日算起)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招标办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2020年5月12日
 
附件: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计量单位 技术参数 年使用量
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卡匣   配套适用于新华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PS-100X,用以进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的灭菌使用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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