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在维修过程中甲方有权对现场施工情况进行监督,中标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否则将根据相关规定对中标单位做出相应的处罚;
11、中标单位负责设备保养范围内的设备拆卸、安装、保养及调试等过程中的全面工作,甲方做好配合工作;
12、中标单位在维修保养前提供一份详细维修保养方案及施工计划,并与甲方事先共同商讨确定;
13、保养结束后中标单位须向和甲方现场工作人员共同确认保养结果,填写运行记录与验收报告。
1.维保验收分两阶段进行,每次维保结束后正常使用半个月内办理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开出《设备维护竣工验收单》,视为维保通过验收;
2.以上验收时间是基于保养顺利情况安排,如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按期完成验收并交付甲方正常使用,则验收时间及维保有效期限按实际延误时间向后顺延。
1、维修零部件质保期为12个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中标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售后服务内容、方式、时间及其它优惠条件和服务承诺;
3、技术支持及响应:24小时电话技术响应,4小时内工程师到场技术支持;
4、中标单位在现场进行维保时,免费为甲方提供常见故障排除、日常维护保养、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必要时需要提供相关资料。确保甲方相关人员能够熟练掌握设备的结构,独立地运行设备、识别和排除故障以及在设备运行上作合理的更改或调整工作。
八、投标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的一切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12日14:00至7月20日14:30止。报名表发送至3260639566@qq.com。报名时请直接复制报名格式表(见附件1),并逐项填写完整,不可有缺项。格式表及内容不允许调整和改动。邮件“主题”请直接填写报名的项目名称及投标公司字样(***项目***公司报名)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定于2017年7月20日14:30 (北京时间),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东区后勤楼201室招标办,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清水街道赤铸山东路1号,参加竞标人可派代表赴现场或寄标书参加竞标。
电话及传真:0553-2676499
联系人:胡主任或刘老师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