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疫控办[2020]305号)文件要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尽可能减少各种感染风险,保护您和家人安全,我院各病区从严实施《患者探视、陪护制度》,请您严格遵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控制陪护人员,确需留陪护者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开具医嘱,实行登记管理。原则上一患一陪护人员,重症、大手术患者或特殊情况确需增加陪护人员,总数不得超过2名,相对固定,并到护士站办理陪护证方可留陪(办理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感染科、重症医学科、血透室、新生儿科不留陪护。
二、陪护人员与探视人员须身体健康,无疫区及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病区需对陪护人员进行体温监测(每天两次),并记录。原则上陪客相对固定,不随意更换陪护。
三、陪护人员加强自我观察,在住院期间注意手卫生、佩戴口罩及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走动,如有咳嗽、发热等症状,须主动报告医务人员,并由科室相应责任人护送到发热门诊就诊。
四、为避免交叉感染,疫情期间原则上不准探视。若必须探视,每位患者探视人数不超过1人,并在指定时间段探视并尽量缩短探视时间(普通病房探视时间为每日上午10时以后,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不到医院其他区域走动和逗留,非探视时间谢绝探视。
五、探视者进入医院时需佩戴口罩并主动出示安康码,进行测温,领取探视证方可进入病房。探视结束,证件作废。
六、陪护人员请严格遵守医院管理制度,服从病区管理,理解执行并配合相关要求。不得随意占用空床,调换或两人睡一张床,不在病区内吸烟,不随地吐痰,垃圾分类放置。
七、陪伴或探视人员如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影响医院治安,经说服教育无效者,医院将联系有关部门处理。
对您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感谢!
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