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朋友,你们好!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就诊人员请遵守以下规定:
1、从事外贸、仓储,接触进口物品人员,尤其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人员请主动报告。从境外、北京朝阳区、顺义区、黑龙江黑河市、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辽宁大连市、沈阳市来芜/返芜人员及省外务工返芜人员,以及密切接触者,请主动报告。隐瞒不报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保障本院医护人员和住院患者安全,即日起禁止探视。特殊情况必须经医院医务科同意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3、提前网上或电话预约挂号,提前了解就诊流程,熟悉医院科室布局,就医时只做必要的检查项目,减少在医院停留时间。
4、来院就医请主动扫安康码,测体温并全程佩戴口罩。
5、就医过程中避免触摸门把手、挂号机、取款机等物体表面,触摸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6、候诊和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尽量选择楼梯步行,若乘坐轿厢电梯,应分散乘梯,避免同梯人员过多。
7、注意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