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一院严肃行业纪律加强对医药营销人员来院管理

来源:  钱东南/文  发表时间:2017-07-27 16:57 浏览次数:2585
为深入推进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着力构建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强化行业纪律,突出预防在前,规范医药产品营销环节的活动行为,我院制定并印发《关于药品、耗材(试剂)营销人员来院管理规定》。
 对违反登记备案规定的厂家或商家,分别给予警示约谈、减半用量、停止其产品在我院的使用并作为不良企业上报市卫计委。向医务人员送“红包”回扣者,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医务人员无函私自接待者,分别给予警告约谈、全院通报、停处方权3个月—1年,医德医风考核不合格。并同时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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